📢 農委會政令宣導

  1.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處以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3.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34 條第 3 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本網站為配合法令規範,僅販售附檢疫證明之正式進口國外寵物食品及零食與免予檢疫之商品
(例如:純魚類/未含肉類成份之寵物零食/台灣製食品)


🐾 毛多多聯盟溫馨提醒
毛多多聯盟致力於守護毛孩健康與安全,所有商品皆符合檢疫規範,來源透明可追溯。
請您避免自行從境外攜帶或郵寄未經檢疫的寵物食品與用品,這不僅保護您的毛孩,也能避免觸法風險。
讓我們一起守護毛孩的幸福日常,讓每一份愛與安心都能平安送到家